各學院、各部門、各單位,全校師生:
為進一步規范高校學生管理工作,根據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),結合學校實際,學生處修訂了《太原理工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》、《太原理工大學學生申訴處理辦法》和《太原理工大學學生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獎勵辦法》,并于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1日面向校內各單位、全校師生征求修改意見。在聽取采納多方意見的基礎上,并經學校法律顧問合法性審查,形成了以上三個辦法的修訂稿。
現予以公示,廣泛征求師生意見,如有異議,請于7月17日前,將意見反饋至學生處。
郵箱:student@tyut.edu.cn
學生處
2017年7月11日
附件:《太原理工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(修訂稿)》.doc
《太原理工大學學生申訴處理辦法(修訂稿)》.doc
《太原理工大學學生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獎勵辦法(修訂稿)》.doc